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902********06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2022民初850号 |
案号 |
(2021)川2022执13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2021年3月25日,被告张燕共计欠原告借款本金640000元及按《个人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约定的利息,具体还款方式为:被告张燕在2021年4月10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0元;2021年6月20日前偿还原告本金200000元;2021年9月20日前偿还原告本金240000元,2021年12月20日前偿还原告利息200000元;2022年1月20日前还清原告所有剩余借款本息(以银行计算为准);二、如被告未按照本协议第一项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自被告逾期还款之日起要求被告张燕一次性还清所有剩余本息;三、原告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张燕名下位于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18号银丰国际商业中心1层ad123室的商业用房[房产证号:遂房权证船山区字第0161509号,土地证号:遂国用(2010)第09744号]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林建国对本协议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