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26********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204民初3080号 |
案号 |
(2021)桂0204执恢5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长商和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和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吴勇向原告莫健全支付投资本金50o0000元以及投资利润945945元。二、被告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长商和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和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吴勇向原告莫健全支付违约金250000元。三、被告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长商和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和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吴勇向原告莫健全支付利息,利息以5945945元(投资款5000000元+利润945945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7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投资款及利润时止。四、被告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长商和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和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吴勇向原告莫健全支付律师费220000元。案件受理费56712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6227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市瑞丰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长商和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和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吴勇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09 |
发布时间 |
2022-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