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洛阳德彩印刷设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91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302民初1612号
案号
(2020)豫0302执1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洛阳德彩印刷设计有限公司、朱宏军欠原告新乡市天宝油墨有限公司货款29452元,被告洛阳德彩印刷设计有限公司、朱宏军于2019年10月15日前支付原告新乡市天宝油墨有限公司货款10000元,于2019年11月15日前支付原告新乡市天宝油墨有限公司货款10000元,于2019年12月15日前支付原告新乡市天宝油墨有限公司货款9452元;二、若被告洛阳德彩印刷设计有限公司、朱宏军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任何一笔还款义务,原告新乡市天宝油墨有限公司可就剩余未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可要求被告洛阳德彩印刷设计有限公司、朱宏军按未偿还本金数额自违约之日(违反协议约定未按期还款的届满之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三、原告新乡市天宝油墨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双方就该货款纠纷已解决完毕,其他别无争执。上述协议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49元,由被告洛阳德彩印刷设计有限公司、朱宏军共同负担(已当庭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3-19
发布时间
2020-04-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宏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7991824064
登记机关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水口村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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