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327********14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民终4353号 |
案号 |
(2021)豫0185执30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21)豫0185民初56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被告牛绘斌、牛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耿学军10,000元及利息(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自2021年1月19日起付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二、撤销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21)豫0185民初567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三、牛绘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耿学军456,561.74元及利息(以456,561.74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8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计算,扣除已经支付的利息5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登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