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西省广蓝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607********648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732民初2914号
案号
(2022)赣0732执1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西省广蓝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兴国盛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加工费409,576.27元;二、驳回原告兴国盛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三、本案所涉执行内容,限被告江西省广蓝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7,58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7,444元,在上述期限内径向原告支付,剩余142元由原告承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金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007056986481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经济开发区新区(C2-3/C3-3/C4-3地块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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