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683********09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122民初518号 |
案号 |
(2022)浙0122执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韩雪归还原告桐庐县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1万元,并支付从2019年12月8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原告桐庐县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支出的律师代理费1万元由被告韩雪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桐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