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路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4********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024民初2280号
案号
(2022)浙1024执4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路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借款本金23463.79元及利息,并支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用1000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利息及律师费用总计以月利率2%为限)。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2-10
发布时间
2022-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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