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军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624********57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1623民初2614号 |
案号 |
(2022)川1623执恢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常军芳偿还原告冯志琼借款本金6万元,原告冯志琼放弃由被告常军芳支付已产生的利息(偿还方式:被告常军芳从2021年2月起每月底前偿还1000元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打入原告冯志琼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6217983900000531984中,若被告常军芳逾期偿还,原告冯志琼有权就所有未偿还的借款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388元,减半收取194元,原告冯志琼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邻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