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玉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824********90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7民终1266号 |
案号 |
(2021)川0722执18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2021)川0722民初1179号民事判决;二、易图贵、高玉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岳偿还剩余借款本金10万元,偿还原借款本金截止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112178元,并承担以1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的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止的利息,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本金,则利息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三、驳回岳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三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