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203********29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0202民初2280号 |
案号 |
(2021)鄂0202执1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陈秀英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1.从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以2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2.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本金清偿之日止、以2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10月14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年利率15.4%计算)。二、驳回原告陈秀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2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王庆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