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文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802********39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702民初4115号
案号
(2022)桂0702执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何文升应归还原告余盛钦借款本金253333元及支付利息(利息分段计息,2020年8月19日前的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7年12月7日起计至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从2020年8月2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