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龙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3********6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2民初15792号
案号
(2021)沪0112执1501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追加被告耿龙辉为本院(2018)沪0112执8505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告耿龙辉对本院(2017)沪0112民初23586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第四项所确定的上海葵炫实业有限公司应履行的债务及上述判决所确定的上海葵炫实业有限公司应负担的诉讼费用、迟延履行金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5,020.47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耿龙辉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11-12
发布时间
2022-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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