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哈巴河县聚盛盈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543********86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4324民初270号 |
案号 |
(2021)新4324执14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巴河县聚盛盈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支付原告王红梅200000元及利息119932.4元(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自2018年4月20日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即84000元;以2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833‰自2020年8月21日计算至2021年10月20日即35932.4元);二、被告许志梅不承担责任;三、原告王红梅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哈巴河县聚盛盈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于2021年10月20日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3243134438653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阿克齐镇民主中路边贸市场54A幢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