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哈巴河县聚盛盈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543********865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新4324民初270号
案号
(2021)新4324执14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哈巴河县聚盛盈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支付原告王红梅200000元及利息119932.4元(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自2018年4月20日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即84000元;以2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833‰自2020年8月21日计算至2021年10月20日即35932.4元);二、被告许志梅不承担责任;三、原告王红梅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哈巴河县聚盛盈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于2021年10月20日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12-08
发布时间
2022-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建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3243134438653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阿克齐镇民主中路边贸市场54A幢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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