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继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126********09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内0203民初515号
案号
(2021)内7101执恢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梁继成于2018年7月23日前偿还原告周凤宝借款231万元及利息(从2018年1月23日起,按照月息2分计算,利随本清);二、案件受理费1264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均已预交),由被告梁继成负担;三、本案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1-05-26
发布时间
2022-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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