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01********0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202民初1051号 |
案号 |
(2022)桂1202执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韦鹏支付给原告廖克勇水电安装费29000元及相应利息(以29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付);二、驳回原告廖克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6元,减半收取26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韦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