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杭州互门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81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124民初993号 |
案号 |
(2020)冀1124执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杭州互门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尤建舜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原告罗入考预付款2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50元,由被告杭州互门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尤建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尤建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103281423367 |
登记机关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新远金座1幢1110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