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向前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1127********007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1127民初2934号
案号
(2022)鄂1127执1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黄梅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于2019年10月8日做出(2019)鄂1127民初2934号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内容:限被申请人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欠申请人的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1月21日起至2018年9月16日按本金100000元、月息2%、扣除周向前已经支付的利息55000元计算;自2018年9月17日起按本金70000元、月息2%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现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拒不按判决书内容履行还款义务。为此,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特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进行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