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伍庆龄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802********19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0802民初2055号
案号
(2022)鄂0802执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伍庆龄总共偿还原告胡有元借款88000元,支付方式为:自2021年10月起被告伍庆龄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胡有元4000元,至2023年7月底偿还完毕;二、如果被告伍庆龄未按上述方式足额偿还任意一期款项,则原告胡有元可就被告伍庆龄所有尚未支付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020元,减半收取计1510元,由原告胡有元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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