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庆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802********1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802民初2055号 |
案号 |
(2022)鄂0802执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伍庆龄总共偿还原告胡有元借款88000元,支付方式为:自2021年10月起被告伍庆龄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胡有元4000元,至2023年7月底偿还完毕;二、如果被告伍庆龄未按上述方式足额偿还任意一期款项,则原告胡有元可就被告伍庆龄所有尚未支付部分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020元,减半收取计1510元,由原告胡有元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