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秋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82********266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112民初3567号
案号
(2022)闽0112执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共同确认被告陈云尚欠原告陈玲玲借款本金92704元及律师费6000元,共计98704元。二、原告陈玲玲同意被告陈云将上述款项98704元及产生的利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分两期偿还:2021年9月1日之前偿还11112元;2021年10月1日之前偿还剩余款项89696元(款项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乐江田支行,卡号6230520060038620573,户名陈玲玲)。三、若被告陈云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欠款,剩余款项则视为全部到期,原告陈玲玲有权以未还借款为基数,自未还之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1.2%计算利息,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1222元由原告陈玲玲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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