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秋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82********26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112民初3567号 |
案号 |
(2022)闽0112执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共同确认被告陈云尚欠原告陈玲玲借款本金92704元及律师费6000元,共计98704元。二、原告陈玲玲同意被告陈云将上述款项98704元及产生的利息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分两期偿还:2021年9月1日之前偿还11112元;2021年10月1日之前偿还剩余款项89696元(款项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乐江田支行,卡号6230520060038620573,户名陈玲玲)。三、若被告陈云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欠款,剩余款项则视为全部到期,原告陈玲玲有权以未还借款为基数,自未还之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1.2%计算利息,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1222元由原告陈玲玲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