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友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6********1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112民初4542号 |
案号 |
(2022)闽0112执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何友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陈淑英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以3万元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85%标准计算,2021年1月4日起计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