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健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881********5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204民初5255号 |
案号 |
(2021)桂0204执40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何健铭向原告兰剑偿还借款14144元;二、被告何健铭向原告兰剑支付利息(利息计算,自2021年4月21日起,以本金1414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被告何健铭还清款项时止)。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兰剑负担44元,被告何健铭负担10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2-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