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长沙胜通汽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08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102民初8631号 |
案号 |
(2020)湘0102执7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罗清、长沙胜通汽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杨杏兰返还借款本金770000元,并支付借款期限内利息462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19年8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以借款本金77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二、罗伟对罗清、长沙胜通汽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给付金钱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2017元,财产保申请费4370元,合计16387元,由罗清、长沙胜通汽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罗伟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0-01-10 |
发布时间 |
2020-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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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0780892475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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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桂花路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