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铁岭佰瑞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12********432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06民初4552号 |
案号 |
(2021)辽0106执49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铁岭佰瑞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张龙欠原告沈阳马立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货款共计171000元,逾期付款利息18000元,共计189000元。被告铁岭佰瑞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张龙分六期还款:第一次还款日期2021年3月31日前,还款金额30000元(已给付),第二次还款日期2021年4月30日前,还款金额31800元,第三次还款日期2021年5月31日前,还款金额31800元,第四次还款日期2021年6月30日前,还款金额31800元,第五次还款日期2021年7月31日前,还款金额31800元,第六次还款日期2021年8月31日前,还款金额31800元;二、如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协议书中的任何一期欠款,视为被告违约,被告须承担违约金13000元,原告可就剩余欠款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三、双方无其他纠纷;四、案件受理费4280元,减半收取2140元由被告铁岭佰瑞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张龙承担(于签订本协议时给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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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曲春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200318673432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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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南段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