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燕郁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22********0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105民特708号
案号
(2022)晋0105执10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双方共同确认,燕郁敏尚欠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代偿款143426.11元,律师费2000元,违约金10586.4元,共计156012.51元;二、对上述款项,燕郁敏分期支付于2021年9月18日之前偿还36000元(已履行),于2021年10月18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11月18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于2021年12月18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于2022年1月18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于2022年2月18日之前偿还20000元,于2022年3月18日之前偿还20012.51元,任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如燕郁敏、任有任何一期未按上述偿还款项约定,则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有权就全部未还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以未付代偿款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自2021年7月9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燕郁敏已还款项按照律师费、违约金、代偿款的顺序抵扣,上述款项应支付至如下账户∶户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账号∶351900126910106,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并州路支行;四、本案中双方别无其他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2-01-25
发布时间
2022-0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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