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建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01********03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新2301民特960号
案号
(2022)新2301执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王建军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申请人马建国种子款1235.06元、利息296.42元,合计1531.48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种子款1698.21元、利息611.36元,合计2309.57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种子款1699.97元、利息815.98元,合计2515.95元;三笔款项本息共计6356.99元;二、申请人昌吉市弘丰种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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