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04********10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211刑初3号 |
案号 |
(2021)豫0291执22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黄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被告人王国庆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三、被告人魏广岭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四、被告人李洋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五、被告人吴金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六、被告人齐翼红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七、扣押在案的赌资人民币五万三千四百六十五元,各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六万七千元,依法予以没收,上交国库;继续退缴被告人黄静违法所得人民币三万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黄静手机二部、王国庆手机一部、李洋手机一部、魏广岭手机一部、吴金香手机一部、齐翼红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依法发还。(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黄静刑期自2020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被告人王国庆刑期自2020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被告人魏广岭刑期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李洋刑期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被告人吴金香刑期自2020年5月3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被告人齐翼红刑期自2020年5月30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第二日起十日内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