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靳芫昆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01********0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1702民初1808号 |
案号 |
(2022)川1702执恢1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靳寿胜下欠原告覃践借款2000000元及利息1905400元(计算至2021年6月30日),定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利息1000000元,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利息905400元,2022年1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2000000元,若被告靳寿胜逾期支付,则自2021年7月1日起以实际下差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计息;二、若被告靳寿胜任何一期逾期支付,则原告覃践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本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靳芫昆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2-23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