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明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05********0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801民初299号 |
案号 |
(2022)云2801执恢1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明亮欠原告刀倪瑛借款20万元,被告明亮自2019年9月1日起于每月的30日前向原告刀倪瑛至少归还10000元,到2021年5月30日前还完所有欠款,如果被告明亮未按以上约定还款,拖欠一期还款,原告刀倪瑛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的所有欠款。二、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明亮负担,被告明亮于2019年3月前向原告刀倪瑛支付诉讼费21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2-02-28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