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明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205********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2801民初299号
案号
(2022)云2801执恢1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洪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明亮欠原告刀倪瑛借款20万元,被告明亮自2019年9月1日起于每月的30日前向原告刀倪瑛至少归还10000元,到2021年5月30日前还完所有欠款,如果被告明亮未按以上约定还款,拖欠一期还款,原告刀倪瑛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的所有欠款。二、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被告明亮负担,被告明亮于2019年3月前向原告刀倪瑛支付诉讼费215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洪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2-02-28
发布时间
2022-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