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卓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02********84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804刑初124号 |
案号 |
(2022)桂0804执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黄卓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21年3月26日起到2022年6月25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黄卓科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随案移送物品华为手机一台、黄卓科名下的邮政银行卡一张,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