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兴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29********69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渝0118民初7533号 |
案号 |
(2021)渝0118执88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1)渝0118民初7533号一、被告谭兴见欠原告黎朝凤货款14784元(已抵扣预付款2000元)、违约金1650元,由被告谭兴见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原告黎朝凤货款14500元;二、若被告谭兴见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一项支付义务,则被告谭兴见不再支付原告黎朝凤剩余的货款284元及违约金1650元。若被告谭兴见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支付义务,则被告谭兴见需支付原告黎朝凤货款14784元(已抵扣预付款2000元)、违约金1650元;三、原告黎朝凤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3元,由原告黎朝凤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