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闻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4********6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103民初8414号 |
案号 |
(2022)赣0103执9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闻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吴艳支付货款22021元并支付截止2021年8月1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652.3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原告吴艳预交的案件受理费763元,减半收取381.5元,由被告闻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21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