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701********0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202民初1052号
案号
(2022)桂1202执3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韦鹏支付给原告韦干科水电安装费31010元及相应利息(以3101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8%计付)。案件受理费576元,减半收取28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韦鹏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时间
2022-02-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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