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开封鑫联投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2********583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204民初1117号 |
案号 |
(2022)豫0204执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开封鑫联投资有限公司、王-5-汴军返还原告马丽娟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4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月息1.7分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59元,由被告开封鑫联投资有限公司、王汴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汴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开封市魏都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