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7********691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781民初4648号 |
案号 |
(2022)川0781执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于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油市双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偿借款本金5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月息2%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还清时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的4倍计算。二、被告魏云龙对前项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在被告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通过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35元,由被告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承担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魏云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81085805691E |
登记机关 |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油市工业园区东区东山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