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7********691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781民初4645号 |
案号 |
(2022)川0781执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江油市双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802700元及违约金(自2018年12月23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江油市双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1514.5元,由被告四川云亳堂药业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书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魏云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81085805691E |
登记机关 |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油市工业园区东区东山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