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02********6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7民初19378号 |
案号 |
(2021)粤0307执199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欠款人民币3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该利息以人民币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计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则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欠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案件受理费564元(追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