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东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03********05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291刑初223号 |
案号 |
(2021)豫0291执24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张东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张东胜刑期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2年2月12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第二日起十日内缴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30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