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裴永战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24********3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204民初1083号 |
案号 |
(2021)豫0204执恢2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现被告裴永战共欠原告陈聪本金70000元。被告于2019年6月30号之前向原告支付20000元,于2019年7月30号之前向原告支付20000元,于2019年8月30日之前向原告支付30000元。如有任何一次逾期履行,原告可就剩余欠款及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利息按月息2分的标准从逾期之日起计算。原告自愿放弃本次诉讼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争议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原告陈聪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