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裴永战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24********36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204民初1083号
案号
(2021)豫0204执恢2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现被告裴永战共欠原告陈聪本金70000元。被告于2019年6月30号之前向原告支付20000元,于2019年7月30号之前向原告支付20000元,于2019年8月30日之前向原告支付30000元。如有任何一次逾期履行,原告可就剩余欠款及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利息按月息2分的标准从逾期之日起计算。原告自愿放弃本次诉讼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争议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原告陈聪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0-25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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