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02********0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502民初3892号 |
案号 |
(2022)川0502执1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次性清偿原告李秋儒借款本金2160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170元,由被告钟华承担(原告已垫付,被告在支付上述款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合计支付申请人217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