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123********48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502民初2599号 |
案号 |
(2022)川0502执5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归还原告张才良借款本金1920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4520、保全费5000元,共计19520元,由被告唐波、被告范卫东负担。合计支付申请人192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