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605********2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605民初1008号 |
案号 |
(2021)黑0605执9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陈鹏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密军借款本金1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8月2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