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昭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01********37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791刑初296号
案号
(2022)赣0791执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昭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刘昭芳退赔被害人刘林生损失人民币8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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