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括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8********017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新23民终804号
案号
(2021)新2301执54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上诉人杨括支付给被上诉人姜晓梅车辆租赁费13716.75元,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5000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3716.75元;二、被上诉人姜晓梅自愿放弃一审其他诉讼请求;三、一审案件受理费25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上诉人姜晓梅负担40元,由上诉人杨括负担210元,并于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给被上诉人姜晓梅;二审案件受理费420元,减半收取210元,由上诉人杨括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11-15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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