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106********09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吉2401民初3483号
案号
(2022)吉2401执5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延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程亮给付于子超借款本金7.5万元。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837.50元,由程亮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2-02-11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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