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4********0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1024民初5360号
案号
(2022)浙1024执5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李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广一玻璃有限公司支付玻璃定作款180036.84元及利息(自2021年12月27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2-21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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