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陕西源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110********372J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陕1026民初30号
案号
(2022)陕1026执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柞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陕西源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泰安徂汶索道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86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5865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2月1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付)。二、驳回原告泰安徂汶索道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664元,减半收取计4832元,由被告陕西源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柞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任志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1026661177372J
登记机关
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乾佑镇河西小区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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