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乐旁松露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23********JG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1民初535号 |
案号 |
(2022)苏0105执9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乐旁公司、亿中亿公司、刘德、刘练、刘春镇确认欠张世金借款本金4300万元。各被告共同在2021年7月15日前偿还50万元,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100万元,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350万元,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500万元,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500万元,2022年1月30日前偿还500万元,2022年2月28日前偿还500万元,2022年3月30日前偿还500万元,2022年4月30日前偿还500万元,2022年5月30日前偿还800万元;二、如各被告不能按上述第一项约定按期足额还款,应就所有4300万元借款本金计付利息(自款项出借之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按年利率15.4%计算,截止2021年2月10日的利息15547341元),张世金有权就所有43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按先息后本的方式扣除各被告已还款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各被告支付完上述第一项中2021年10月30日的350万元,张世金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各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四、案件受理费370095元,减半收取185047.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4万元,律师费100万元,合计1230047.5元,由各被告负担,各被告在偿还最后一期款项时一并加付此款;五、就本案所涉纠纷,各方无其他争议。六、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或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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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324MA6KL9JG74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瑞特国际一期咪依噜风情街22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