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乐山市苏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1********99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05民初6309号 |
案号 |
(2022)川0105执14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乐山市苏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林世福偿还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截止2018年3月14日的利息为100万元;以本金1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15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8%的标准计算,并扣除已归还的1万元);二、驳回林世福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乐山市苏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4473元,保全费5000元,由乐山市苏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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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朱敏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102717532995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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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徐浩村二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