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石狮市鑫烨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5********JX4M |
执行依据文号 |
狮劳人仲案(2021)7号;(2021)闽0581民初5080号 |
案号 |
(2022)闽0581执恢1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狮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石狮市鑫烨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应支付许珊妮工资23083元、苏美玲工资22066元;二、刘文华应在未缴纳的100000元出资范围内、贺锋应在未缴纳的250000元出资范围内、王处环应在未缴纳的125000元出资范围内、施东荣应在未缴纳的25000元出资范围内分别对石狮市鑫烨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狮劳人仲案(2021)7号裁决书确定的应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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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处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581MA31U6JX4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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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东浦三村沿海路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