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同鑫(泉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505********871A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581民初2673号
案号
(2022)闽0581执9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狮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同鑫(泉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应偿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借款本金3727346.52元及截止至2021年3月16日的利息89456.04元、罚息121729.60元、复利1155.19元,并支付自2021年3月1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的利息、罚息、复利;二、同鑫(泉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应支付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行因实现本案债权支出的律师代理费25000元;三、石狮市同鑫服饰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厚兴服饰织造有限公司、徐雪慧、邱志伟、邱霜霜应对被告同鑫(泉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何沧海应对福建省新厚兴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应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狮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2-02-07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邱志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1683084871A
登记机关
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金顶路31-41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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